教育部关于发布《教师数字素养》 教育行业标准的通知(教科信函〔2022〕58号)

发布时间:2022-12-08作者:来源:教育部 点击数: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完善教育信息化标准体系,提升教师利用数字技术优化、创新和变革教育教学活动的意识、能力和责任,我部研究制定了《教师数字素养》标准,现作为教育行业标准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教师数字素养


教育部

2022年11月30日

400电话:400-1096-996     联系电话:0396-2814081 2221119

邮箱:hnzmdcjxx4081@126.com      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盘龙山路2626号   位置地图

微信公众号

版权所有 CopyRight©河南省驻马店财经学校   豫ICP备2021005790号-1   技术支持:金盾信息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