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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攻坚二期工程的意见

豫政 〔2014〕48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新要求,巩固和扩大我省职业教育攻坚成果,有力支撑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实施,更好地满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各层次技术技能人才的迫切需求,省政府决定实施职业教育攻坚二期工程(2014—2018年),现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实施职业教育攻坚二期工程的重要意义
职业教育是面向人人、面向社会,着力培养培训技术技能型人才、提高劳动者素质的教育,包括各级各类职业学校教育和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是与经济社会联系最紧密的教育。2008年我省启动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以来,职业教育规模迅速扩大,办学条件极大改善,办学水平显著提升,服务经济社会能力明显增强,职业教育攻坚一期工程取得了显著的阶段性成就。但从总体上看,职业教育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制约职业教育发展的瓶颈还没得到有效破解,职业教育规模、结构和质量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还不很适应,职业教育攻坚任务仍很艰巨。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大职业教育改革力度,持续推进职业教育攻坚计划实施。启动实施职业教育攻坚二期工程,是省委、省政府全面实施三大国家战略(国家粮食生产核心区、中原经济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的重大决策;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必然选择;是增强开放招商吸引力、促进劳动者就业增收、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内在要求;是破解职业教育发展瓶颈,集中力量建设一批高水平的品牌示范院校和特色院校,提升职业教育整体水平和服务能力的根本途径。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职业教育攻坚二期工程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在职业教育攻坚一期工程的基础上,打好职业教育攻坚二期工程攻坚战,全面提升职业教育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与水平。
二、职业教育攻坚二期工程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1.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新要求,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全面落实“三改一抓一构建”(改革封闭式办学模式,积极推进校企合作;改革单一的政府投资模式,建立多元投资模式;改革职业院校管理体制和机制,切实增强办学活力。抓一批具有品牌效应的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和特色院校建设项目,探索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和“六路并进”(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农业、扶贫、残联部门共同推进)的职业教育工作思路,以省部共建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和全国技工院校改革试验区为平台,以本科院校转型发展及具有品牌效应的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和特色院校建设为抓手,以产教深度融合、校企紧密合作为突破口,遵循规律,深化改革,优化结构,提升层次,创新体制机制,提升服务水平,加快构建河南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深入推进省部共建河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有效支撑我省现代产业发展,使职业教育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2.主要目标。职业教育规模基本满足需求。到2018年,全省职业院校在校生规模达到320万人,其中,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规模达到160万人,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在校生规模达到30万人,高等职业教育(含专科层次、应用技术型本科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校生规模达到130万人;专业学位研究生达到在读研究生规模的50%以上。每年完成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创业培训、“阳光工程”、“雨露计划”等各类职业培训任务300万人次。职业教育结构更加优化。进一步调整职业教育布局、层次和专业结构,形成职业院校布局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层次结构满足技术技能人才需求、专业结构对接产业需求的职业教育结构。到2018年,职业院校调整到500所左右,重点建设10所示范性应用技术型本科院校、100所品牌示范职业院校和200所特色职业院校,重点建设30个左右省级品牌示范专业(群)和50个左右省级特色专业(群)。
职业教育质量明显提升。重点提高面向现代农业、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人才培养能力,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实现专业与企业岗位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技能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着力提高教师教书育人能力与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到2018年,职业院校主要办学条件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建设专兼结合、“双师素质”的教学团队,有实践经验的专兼聘“双师型”、一体化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达到70%以上;学生获取“双证书”(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率达到90%以上;中、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率分别保持在95%和90%以上,对口就业率分别达到70%和65%以上。
职业教育办学活力和效益显著提高。职业教育与经济发展的结合更加紧密,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明显提高。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投资模式和管理模式改革取得明显进展,职业教育开放力度不断扩大,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和民营资本、外资等社会资本对职业教育的投入不断加大,办学活力和效益显著提高。毕业生专业技能明显提升,促进劳动者就业更加充分,促进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三、全面深化职业教育改革,积极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1.改革职业教育办学体制。加快职业院校产权制度改革,允许公办职业院校采用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方式办学,探索政府、企业、行业协会、学校等以土地、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收益。探索在公办、企业办、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院校之间通过托管、联合、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合作的机制,加快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引进一批国外和省外知名职业教育机构到我省合作办学,不断提高职业教育的吸引力和服务力。
大力发展民办职业教育。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鼓励民办职业教育发展,落实支持民办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经批准举办的民办职业院校,在建设用地、项目安排、资金配套、评先奖优、学生资助、税收、银行贷款等方面与公办学校同等对待,在学费减免方面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的有关政策。积极创造条件,保障民办职业院校在引进人才、接收高校毕业生、教师教龄和工龄计算、教师职务聘任以及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学校享有同等待遇。依法加强对民办职业院校的指导和管理,引导民办学校依法办学、健康发展。
2.改革职业教育财政投入机制。在全省所有职业院校实行按专业大类、在校生规模和就业状况核定财政拨款的办法。逐步提高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院校生均经费标准。要进一步加大对职业教育的专项投入,对公办职业院校实行“以补促改”,对民办职业院校实行“以奖代补”。落实各级政府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投入机制。
3.改革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制定本科院校转型发展指导性意见,积极引导、重点扶持一批普通本科院校向应用技术型本科院校转型发展。充分发挥我省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先试先行的作用,探索在国家、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开展“3+2”高等职业教育试点,在国家、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开展“3+2”应用技术型本科教育试点,在应用技术型本科试点院校开展专业硕士教育试点。
4.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全免费。将中等职业教育学历教育纳入公共财政支出范围,从2015年秋季学期起,对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学生全部免除学费。
5.改革考试招生制度。逐步实行职业教育“知识+技能”的考试办法,技能考试逐步实现目前由主考院校组织考试、行业协会、企业参与的办法,向技能学业测试、技能大赛成绩、职业资格证书等综合评定的办法转变。进一步扩大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的规模和专业范围。在普通初中和高中阶段学校开设职业发展规划课程,引导学生根据兴趣特长和自身条件,选择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进行合理分流。逐步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招生生源中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的比例和应用技术型本科招生生源中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毕业生的比例。适应我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求,加快构建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应用技术型本科教育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有机衔接,横向融通、纵向贯通、开放兼容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6.改革人才培养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行业指导、学校企业双主体的校企合作运行机制。大力推进校企深度融合,积极探索引企入校、办校进厂、订单培养等多种校企合作形式,遴选建设100个产教深度融合、校企紧密合作的办学实体(特色学校)进行改革,推进校企专业共建、课程共担、教材共编、师资共训、基地共享、人才共育。建立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政府奖励制度,引导和推动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加快建立健全行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建立行业人才需求预测和就业状况定期发布制度,为职业院校调整专业、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供依据,满足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的需要。进一步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加快制定重点职业院校合格毕业生职业技能鉴定理论免试办法,实行操作技能鉴定合格即可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的办法。严格落实就业准入制度,加大对就业准入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
7.调整优化职业教育结构。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将职业院校布局规划作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城市新区和工业园区等的基本内容,结合产业集聚区的布局,按照“政府主导、科学规划、市县为主、合理布局、服务产业、培育特色”的原则,通过整合、共建、联办、划转等方式,加快调整优化职业院校布局,促进省属职业院校与省辖市、县(市、区)属职业院校之间,市、县属职业院校之间的资源整合,力争到2018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院校由目前的900多所调整为500所左右。根据产业结构和产业发展规划,按照“教育与产业、学校与企业、专业与岗位对接”的原则,引导学校根据区域产业需求,加快调整专业结构,优化专业布局,培育品牌示范专业,做强特色专业,扶持新兴专业,改造传统专业,停办就业差的专业。
8.健全职业培训体系。进一步完善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要统筹利用各类职业培训资源,建立以职业院校、企业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为载体的职业培训体系,积极开展多层次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满足劳动者职业生涯终身培训需求。要坚持“六路并进”,统筹安排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农业、民政、扶贫、残联等部门的职业培训项目和资金,发挥各部门、行业优势,充分发挥职业院校在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中的主阵地作用,强化培训效果,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术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有力支撑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实施。
9.改革职业教育评价制度。逐步建立健全以行业、企业、非行政部门为主体的第三方评价机构。省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有关部门要联合制定以技能型人才培养贡献率和办学效益作为主要指标的效能评价体系,对职业院校的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培训模式、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建设、教师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毕业生就业状况、资金投入等进行效能评价,效能评价结果作为职业教育项目评审、经费投入、绩效考核等方面的主要依据。
四、加快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和特色院校建设,引领和带动全省职业院校提升办学水平和服务能力
1.建立多方共建机制。实施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和特色院校建设计划,按照“省市共建、地方为主、统筹规划、分步推进”的办法,编制实施全省品牌示范院校和特色院校建设规划,统筹利用各种资源,在深化校企合作、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升基础能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创新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重点支持建设10所示范性应用技术型本科院校、100所中高职品牌示范院校和200所中高职特色院校。要建立申报建设、达标验收、绩效评价、动态调整等机制,加强指导、管理、评价和督查,充分发挥品牌示范院校和特色院校对全省新建本科院校和中高职院校的引领和带动作用。
2.加强专业建设。实施职业教育品牌示范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计划,紧紧围绕中原经济区、国家粮食生产核心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及我省高成长性产业、传统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要求,制定职业教育品牌示范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标准,科学构建基础课程体系和实践课程体系,重点建设300个左右品牌示范专业点和500个左右特色专业点,开发500门左右精品课程和100种左右校企合作精品教材,培育专业特色,打造专业品牌,提升专业建设与产业发展的符合度、依存度和贡献度,推动专业建设与产业需求有效对接。
3.加强实训基地建设。实施职业教育示范性实训基地建设计划,紧紧围绕我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制定示范性实训基地建设标准,在汽车、电子信息、电子商务、装备制造、食品、轻工、建材、能源、化工、现代农业、旅游、交通、现代物流等专业领域,重点建设500个左右具备教学、生产、培训和鉴定等多种功能的综合实训基地,其中重点建设100个左右生产性实训基地,推动人才培养与岗位需求有效对接。
4.加强“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建设。实施职业教育“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建设计划,采取引进、培养、聘用等办法,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专兼结合的“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加强教职工编制管理,实行教职工编制总量控制、绩效评价、动态管理。加快建立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长效补进机制,可以将编制总数的30%用于聘任高技能人才和能工巧匠作为兼职教师;新增编制主要用于引进“双师型”教师;到2018年,职业院校“双师型”、一体化教师占专业教师总数的比例达到70%以上。制订中、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企业工程技术人员进入职业院校任教的具体办法。制订和完善高等职业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标准和评审办法,探索建立符合高等职业院校特点的职称评价机制。继续开展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评选工作。启动开展我省职业教育教学名师评审工作,每年评审、认定100名左右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名师。支持建成100个左右由职业教育教学专家、教学名师或行业协会、企业专家领衔的技能大师工作室。对业绩突出、特别优秀的职业院校主要领导给予表彰奖励。
5.加强信息化建设。实施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计划,加快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先进、高效和实用的职业教育信息化教学环境;加快推进网络课程、虚拟仿真实训系统等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的开发与整合,建设省级职业教育资源中心和“中原职教”云服务平台,推动职业院校、行业、企业、研究机构之间的资源共建共享;组织师生建立和使用网络学习空间,推动基于网络学习空间的自主学习、知识构建和交流协作;建设覆盖教育教学、实习实训、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集团化办学和学生资助等领域的公共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以教师、学生、校产为重点的教育管理基础数据库;开展全省职业教育示范性数字校园创建活动,全面提升教学、实训、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的信息化应用水平,以信息化带动职业教育现代化。到2018年,全省90%以上中等职业学校和所有专科以上层次职业院校均建成标准化数字校园。
五、加强领导,切实保障职业教育攻坚二期工程的顺利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职业教育攻坚二期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实施计划,切实发挥各级职业教育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对实施职业教育攻坚二期工程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困难和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强力推进职业教育攻坚二期工程实施。要切实加强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2.落实优惠政策。继续落实我省职业教育攻坚各项优惠支持政策,《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攻坚工作的若干意见》(豫政〔2010〕1号)规定的政策在职业教育攻坚二期工程实施过程中同样有效。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在总结职业教育攻坚一期工程政策落实情况及效果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制定职业教育攻坚二期工程有关土地、资金、项目、税收、收费、奖补、助困及人才激励等政策的落实方案,确保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收到实效。
3.明确攻坚责任。各级政府要在制定职业教育攻坚二期工程实施计划的基础上制定年度分解进度计划,细化工作方案,落实攻坚责任。省直有关部门要强化规划引导、政策支持与协调服务,重点抓好示范性应用技术型本科院校和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特色院校建设。省辖市、县(市、区)是发展职业教育的主体,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落实。各院校要自加压力,加快步伐,培育优势,突出特色,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服务能力。各地要将职业教育攻坚二期工程工作任务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范围,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省政府将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落实“三改一抓一构建”的工作举措、完成省市共建品牌示范院校和特色院校任务情况、职业教育经费投入和引导社会力量办学情况等进行考评,对成绩显著的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没有完成任务的进行责任追究。省、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每年对下一级政府的职业教育攻坚二期工程完成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并将督导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14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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