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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各党支部:

根据省委、市委和市直工委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发展新党员“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严格入党手续,严把组织发展的“入口关”,保证发展新党员的质量,使积极要求入党的同志接受到系统的培训,经校党委研究决定,举办我校2013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与目标

主要学习新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主要内容有:《中国共产党章程》、《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教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荣辱观知识讲座等。

通过集中培训,使参加学习的入党积极分子能系统地掌握党的基本知识,明确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组织原则等;了解党员的义务和权利;了解入党应具备的条件和应履行的手续;领会党在现阶段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引导入党积极分子明确入党目的、端正入党动机,充分认识到从思想上入党的必要性,身体力行、在群众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组织形式和培训对象

培训班属党校学习的一种形式,具体由市直工委和学校党委统一组织,计划用10天左右时间完成集中培训任务。培训对象主要是各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一年以上,列入本年度发展计划的入党积极分子。2010年(含2010年)以前参加过培训至今尚未发展,今年又列入发展计划的入党积极分子应重新培训。

各支部要充分发扬民主,规范推荐程序,严格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培训对象。4月10日前以支部为单位,将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人员名单填表报党委办公室杨军玲老师。

三、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13年4月15日—4月23日。

培训地点:学校基层党校(教学楼五楼报告厅)。

四、几点要求

1.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是保证发展党员质量的重要一环。各支部必须高度重视,并确定一名支部委员负责此项工作,确保培训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2.集中培训期间,实行现场点名考勤制度,不得无故缺席,连续两次无故不参加者,取消培训资格。

3.培训期间,要积极组织学员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增强培训效果。

4.学习结束后,要进行考试。考试由市直工委统一组织,考试成绩作为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和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内容归入考察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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